罗湖区委(政府)办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罗湖区委(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罗湖区委(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罗湖区委(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罗湖区委(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简称区委办)为协助区委领导处理区委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合署办公,简称区委(政府)办。
区委(政府)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在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决议、指示,参与政务,沟通上下,协调各方,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办事处之间的工作协调。
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本办的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办文、发文。
4、承担区委、区政府各类重要会议的文字材料撰稿和公务工作;计划安排和落实区领导党务、政务活动。
5、草拟区委、区政府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请示汇报等有关专题报告;收集、整理、综合全区季度、半年、全年的两个文明建设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6、对本区市场经济运作、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超前性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前瞻性决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7、督查区委、区政府重要决议、决定以及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催办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的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及交办事项;协调和督促区各职能部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
8、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间的工作重点,及时掌握和反馈全区信息、动态;承担《罗湖信息》的采编和本区信息专报工作。
9、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印工作,按照市政府或市法制局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组织、协调本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接受区政府委托,具体处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务。
10、负责办理区政府受理的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
11、承办我区干部、职工因公出国、赴港证件,负责全区出国、赴港证件的管理。
12、贯彻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精神,负责处理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接收和管理全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全区提供服务。
14、承担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构成: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系统内设7个科,秘书科、办文科、调研科、信息科、综合科、党务科、外事办;直属机构7个,区督查室、区保密办、区法制办、区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区政务服务办、区志办、区档案馆;下属事业单位1个,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
二、罗湖区委(政府)(汇总)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
三、罗湖区委(政府)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决算4925.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万元,本年支出4925.1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7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4925.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28.57万增加了2396.86万元,增加94.79%。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925.16万元,占收入合计99.99%,比上年决算数2528.42万增加2396.74万元,增长率为9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改革经费的增加、新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与管理经费的增加及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培训经费支出的增加。
其他收入0.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比上年决算数0.15万增加了0.12万元,增长率为80%,主要为利息收入。
(三)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4925.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28.42增加2396.74万元,增长率为94.79%,其中基本支出2681.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03.23万元,增加1078.44万元,增长率为67.27%;项目支出2243.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25.18万元,增加1226.2,增长率为132.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改革经费的增加、新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与管理经费的增加及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培训经费支出的增加。
(四)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4925.1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25.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决算数2528.42万元,增加2396.74万元,增长率为94.79%。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2528.42万元,增加2396.74万元,增长率为94.79%。
(五)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68万元,占55.49%,比上年决算数1603.23增加1078.45万元,增长率为67.27%,项目支出2243.48万元,占44.51%,比上年决算数925.18增加1318.3万元,增长率为14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改革经费的增加、新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与管理经费的增加及各业务科室项目经费、培训经费支出的增加。
(六)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0.31万元,占96.22%, 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09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4.77万元; 公用经费101.37万元,占3.78%,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93.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1万。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1603.23万,增加977.08万,增长率为60.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改革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91万,增加10.37万,增长率为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七)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5.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2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4个、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25.23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学习考察交通住宿费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支出13.43万元增加1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实行规模总控,由区统筹,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按区统筹安排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拨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8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由于公车运行费用部分划转区机关事务局列支,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度支出0万元增加0.18万元,实际划转3辆公车部分经费8.01万,由区机关事务局支出维护费,平均每辆2.6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0.23万元减少0.23万元,切实严格接待标准, 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八)关于罗湖区委(政府)办(汇总)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7万元,比上年91万元,增加10.37万,增加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7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是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33.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1个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19.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度我单位基本建立健全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资金支出、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资产配置合理,财政供养人员无超编情况。
二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无关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学技术、节能环保、农林水、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等九项主要的民生项目,无涉及专项经费。
总体上看,2017年预算执行完成98.24%,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 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于2016年9月成立,其2017年年度预算由区委(政府)办汇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 经费支出: 指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因公出国(境) 、 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而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差旅费、会议费、 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 取暖费、 物管费、 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