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上半年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制检查情况的通报
珠府函〔2005〕14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十项民心工程”之一。2005年7月20日至21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对3个区和21个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2005年上半年再就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就业岗位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9000个,该区实际完成15732个,完成年度目标的82.8%;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2000个,该区实际完成9909个,完成年度目标的82.6%;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14000个,该区实际完成8676个,完成年度目标的62%。
(二)控制失业率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控制在3%以下,6月底该区实际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比预期目标下降0.22个百分点;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3%以下,6月底该区实际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比预期目标下降0.22个百分点;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3%以下,6月底该区实际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4%,比预期目标下降0.06个百分点。
(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它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率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达到60%以上,该区上半年实际就业率为56.3%,完成年度目标的93.8%;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达到60%以上,该区上半年实际就业率为55.5%,完成年度目标的92.5%;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达到60%以上,该区上半年实际就业率为54.6%,完成年度目标的91%。
(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900人,该区实际完成1127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5.2%;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200人,该区实际完成228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4%;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250人,该区实际完成156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2.4%。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416人、转移就业率达到45%,该区实际完成1114人、转移就业率为33%,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78.7%和73.3%;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378人、转移就业率达到45%,该区实际完成185人、转移就业率为53.2%,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32.8%和118.2%;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8206人、转移就业率为45%,该区实际完成4984人、转移就业率为27.8%,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60.7和61.8%。
(六)培训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000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019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2328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284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77.6%和63.6%;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500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600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890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5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59.3%和42.8%;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2000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2381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536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525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76.8%和60.8%。
二、各区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再就业工作的情况
(一)香洲区。区委、区政府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作为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落实再就业资金250万元,出台《香洲区就业与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该区认真实施“零就业家庭” 就业援助工程,开展了由区领导带头、街道(镇)党政领导参与、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的“一帮一” 帮扶活动,解决了245户“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与此同时,该区还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在区人力中心、前山街道办和南屏镇举办了10期家政培训班,在翠香街道办、南屏镇、唐家湾镇举办了5期出租屋物业管理培训班,在区人力中心举办了叉车培训班,在翠香街道办等街道(镇)开展了“订单式”培训。今年上半年,该区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3612人,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有2227人,培训后的就业率达61.7%。
(二)金湾区。该区把扩大与促进就业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将完成就业工作任务作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目标和重要内容,落实再就业资金219.7万元(其中区级100万元,镇级119.7万元)。今年以来,该区结合本地的实际,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困难群体就业的社区和家庭加工业,在三灶镇增加球网和手袋加工项目,在红旗镇扩大有利电子厂大林加工点的生产规模和增加利强植毛矿山和三板加工点,在平沙镇增加胶花和灯饰家庭加工项目,在南水镇引进加加光电子项目,解决了185名本区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此基础上,该区大力促进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帮助、引导红旗镇矿山居委会20多名本市失业人员在矿山路口办起大排档、水果摊、凉茶铺等措施,使全区310名失业人员实现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与此同时,该区在原来建立18个就业安置基地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新增加东国氨纶(珠海)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为就业安置基地,新安置本地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563人。
(三)斗门区。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斗门区促进工业园区企业吸纳本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斗办字〔2005〕36号),安排再就业资金52万元,并将收取的流动人员调配费的65%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的问题,该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先后在斗门、白蕉、乾务、莲洲镇举办了10期流动制衣培训班,把培训班办到镇村,办到农民家门口,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59人,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有14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54.4%。同时,该区还举办了4场较大型的招聘会,解决了788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今年上半年,该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525人,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4984人。
(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多渠道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以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一是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珠劳社〔2005〕76号),对我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较好地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
二是市委宣传部会同下属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宣传工作,今年上半年在“两报两台”刊发有关再就业方面的消息191篇、专题和专版报道120个、刊登照片54张,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市国资委坚持把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本系统企业优先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帮助651名本市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是市教育局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动员下属培训机构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168人。
五是市发展改革局把新增就业岗位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国民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咨询***、上报审批等工作,使大批项目落户珠海,为本市人员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对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使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六是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珠民〔2005〕60号),加强对领取《低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失业一年以上低保人员花名册。同时,将社区就业列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加大对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较好地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七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抓好《珠海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在全系统33个对外窗口开设了再就业专办窗口,设置了明显标志,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一站式优质服务,上半年引导137名下岗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失业干部和残疾人自主创业兴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八是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同时,督促经办银行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九是市国税局通过网上宣传、印制宣传小册子和办事指南、深入企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税务政策。同时,对近年来实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十是市地税局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批权由市局下放给各基层分局,缩短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办理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时间。
十一是市交通局积极协助失业人员创办各种经济实体,今年上半年协助本市失业人员创办水运企业8家,涉及人数150人。
十二是市住房办把解决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较好地解决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十三是市旅游局把开拓就业岗位,促进再就业纳入旅游服务业发展计划,组织市旅游协会导游服务中心召开了2005年“五一”黄金周旅行社与社会导游洽谈会,帮助282名本市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
十四是市司法局对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下岗失业人员采取优先咨询、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援助、免收有关费用的措施,对弱势群体予以支持和帮助,同时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公证。
十五是市农业局积极开展了“绿色证书”、技术信息服务和农村财务培训等工作,今年上半年举办38期各类培训班,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987人,较好地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十六是市公安局、卫生局和建设局认真执行空岗报告制度,积极动员下属单位优先招收本市户籍人员。
十七是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省和市的再就业政策,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促进再就业特色活动,举办“五一” 失业职工专场招聘会、“农村青年就业招聘会”和“三八失业妇女招聘会”,帮助938名特困人员、失业青年和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今年上半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落实再就业资金。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筹集再就业资金1377万元(市级预算内安排962万元),为做好再就业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市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单位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2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万元;市财政部门还为19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事微利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贴息1.61万元。
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今年以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它人员减免各种税费306.62万元(其中市国税局减免税费25.08万元,市地税局减免税款108.88万元,市工商局减免工商规费62.01万元,市司法局减免公证等费用1.26万元,市交通局减免从业资格考试等费用2.45万元,市教育局减免特困失业人员子女学杂费106.6万元,市卫生局减免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体检费0.34万元)。
四是落实再就业补贴政策。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兑现再就业四项补贴159.33万元(其中社保补贴14.68万元,岗位补贴21.35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04.58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8.72万元)。
3.腾出就业岗位,安置失业人员。今年以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规定,腾出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安置本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848人。其中:国资系统安置651人,公安系统安置***人,市旅游局下属单位安置53人,宣传系统安置31人,市妇联下属单位安置16人,市农业局安置10人(其中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人行珠海中心支行安置10人,团市委下属单位安置3人(其中解决“零就业家庭”3户),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安置3人,市卫生局安置2人,市国税局安置2人,市发展改革局下属单位安置1人,市劳动保障局安置2人。
三、继续做好2005年下半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虽然2005年上半年我市的再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很好把经济发展与吸纳本市人员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使用本市人员的比例偏低。二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较弱。三是部分人员就业不稳定,多次就业,却又多次失业。四是个别区未能按照《印发广东省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37号)的要求,落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财政全额拨款。
“就业是民生之本”。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精神,继续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把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全力以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把我市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