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下沙迭福地区〕0403地块)的公告
〔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04-03地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社区,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81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下沙迭福地区〕04-03地块)》。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
调入地块共3块,位于大鹏街道下沙社区,总面积为8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用地(林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属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全部位于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范围内,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
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街道王母社区,总面积为8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水域。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不属于非农建设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19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二)现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大鹏办事处、下沙社区、王母社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33***57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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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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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