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丰树门业有限公司复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丰树门业有限公司复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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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丰树门业有限公司复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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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丰树门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村委会圳西村“沙田”(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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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村委会圳西村“沙田”(土名)(地理坐标为北纬23°10′5.75″,东经113°0′43.17″),于2014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三乐环复〔2014〕9号),主要从事不锈钢门、铝合金门、钢质室内门的生产,年产不锈钢门2万套、铝合金门5万套、钢质室内门50万套,项目占地面积为67231.77m2,建筑面积为35280.50m2。建设单位对工艺和设备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为在原生产工艺基础上增加一条碱性除油清洗线,所以对原有项目进行复核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除油清洗废水810吨/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0800吨,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焊接工序和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焊接废气和粉尘废气,应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车间内空气环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固化炉使用电能,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达到《表面涂料(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标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项目食堂设6个炒炉,应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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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