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市义务植树工作的指导意见(珠自然资函〔2020〕4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全市绿化水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营造四季花开的浪漫海滨城市特色,建设美丽珠海,现就珠海市2020年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义务植树工作继续在“添绿”基础上“增彩”,加大观花乔木种植量,在公园、城市道路两侧等处结合场地条件种植(加种)以黄色、紫色和粉红花色的风铃木、宫粉紫荆为主的小型、中型开花乔灌木(建议苗木胸径5-12厘米),打造有重点、有特色、绿中多彩的城市景观基底,形成不同规模、主题鲜明的城市花景,丰富城市景观,彰显城市魅力。
二、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重点选择各类公园、街头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城乡开放空间进行成线、成片种植,通过点、线、面结合,形成特点鲜明的花景。
(二)适地适树,优选树种。苗木选择小型、中型开花乔灌木(建议苗木胸径5-12厘米),全冠袋装苗。以观花乔木的黄色、紫色和粉红花色的风铃木、宫粉紫荆为主,其他乡土开花乔木和常绿乔木为辅,营造四季花开的城市绿化景观。
(三)精心谋划,打造精品。提高方案设计、施工、养护水平,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加强工程建设,打造精品工程。
三、职责分工
根据我市绿化工作职责分工,各单位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市绿委办):本市林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全市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并会同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各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的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各区各单位按园林绿化行业规范开展植树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所管辖的市属公园和道路的植树工作;负责全市植树后期树木管理管养的监督考核工作。
(四)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组织工作,按要求制定本区的植树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时按质完成植树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植树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主题活动,全力推进2020年义务植树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整体工作和行业技术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难题并加以解决。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义务植树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植树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工作进展中的问题。
珠海市绿化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