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市婚姻登记员法律知识培训
11月16日,市民政局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员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暨南大学珠海学院陈晖老师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副科长黄跃飞主持,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培训。
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彦庆作培训动员讲话,并对全市婚姻登记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流服务窗口,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既要维护好法律的尊严,也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陈晖老师详细讲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法律知识,并就参训人员提出的婚姻登记业务问题作出解答。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为我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创造了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学到了知识,解惑了难题,有效地提高了婚姻登记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文明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