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7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树敏同志为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东耀,副主任王艳、曹永刚、韩奎全、付献春、李春鹏参加会议。政府副区长侯巍,区人民法院院长侯献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秋野列席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宣读了《关于刘树敏同志任职的情况说明》,随后,刘树敏同志到主席台前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做供职发言。经过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树敏同志为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东耀为刘树敏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刘树敏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沈北新区选举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沈北新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表决通过了《沈北新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
刘东耀在讲话中指出,区人大要按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格保障选民权利、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希望刘树敏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为沈北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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