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完善更新我街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作用发挥到位,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拟采购9项应急预案内容指导服务,分别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地震事故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风事故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地震事故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风事故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18000.0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和安西28号之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76****3277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在金花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询价原则: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服务优势、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