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卫生健康和体育窗口2020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关于开展母婴…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中的年度校验及个人换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安排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根据祁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祁政发(2020)5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校验。
校验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原卫生部卫妇发1995)第7号)。
三、提交材料
(一)机构校验申请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校验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产房平面图、终止妊娠的手术室平面图、以及综合手术室平面图
5、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花名表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现有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相关配套的科室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情况信息,母婴保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等);
(二)个人换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1.填写《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1份)
2.申请人小2寸红底彩照2张(审批表1张、证书1张)
3.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旧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必须电脑打印,内容应完整、准确
2、提交的校验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按告知顺序整理成册(建议不装订,用反尾夹夹好,便于在审查过程中材料的修改或增减),首页列出申报材料目录;
4、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17日;
5、办理地点: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健体局窗口咨询电话:133******3378,139******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