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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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的通知》(珠安监管〔2016〕8号)精神,2016年基本完成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工作,按照“一企一档、一区一册”逐家建立了档案。并依托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将全市3603家工矿商贸企业(其中香洲1799家、金湾580家、斗门670家、高新285家、保税44家、万山7家、高栏218家)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档案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立了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电子档案,实现了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检查信息可查询、可统计。为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时更新数据,进一步完善工贸企业基础档案。一是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要对照纸质台账组织对“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数据逐项进行核实。目前工贸企业专项管理平台中录入的“粉尘涉爆“、“涉氨”、“有限空间”治理的企业与纸质台账出入仍较大。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查漏补缺,摸清底数,并及时在珠海市工贸企业专项管理平台中更新和完善,确保平台中的数据和纸质台账保持一致。二是系统中录入其他行业企业和未选择行业类别的企业,要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精神逐一核实,不属于冶金等八大行业的工贸企业及时清除。
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信息。2016年全市共录入866家工贸企业安全检查情况(其中香洲区400家、金湾区74家、斗门区***家、高新区163家,保税区13家、高栏港区152家),与实际检查情况还有较大差距。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要及时消将执法检查的情况及时录入“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从2017年1月起,我局将直接应用“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各区(经济功能区)开展涉可燃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数据,并定期进行通报。各单位无需再报送纸质月报表。已录入执法检查的情况将自动导入一体系三平台中的“考核工作填报”的检查结果中,无需重复填报。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要积极应用“工贸企业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录入人员加强学习,对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安监局反映。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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