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管路吓村电力管线下地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3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沙头角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沙头角街道办)送审的官路吓村电力管线下地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沙头角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官路吓村电力管线下地改造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1〕65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6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沙头角街道办。工程于2011年12月22日开工,2012年2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614,756.71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611,341.65元,本次决算审计核减3,415.06元,核减率0.21%。详见***。其中:
1.建安投资(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472,126.87元,审定金额1,470,000.00元,核减2,126.87元,核减率0.14%。
2.待摊投资核减1,288.19元。
(二)***审计情况
在对该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完成工程标底审计一项,出具标底审定书一份,审定金额1,468,581.72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69万元,实际投资161.13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多付施工图审查费1,218.00元。
本次报审的待摊投资中施工图审查费5,600.00元,已全部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施工图审查费应为4,382.00元,此次审计核减1,218.00元。
建设单位应追回多付的施工图审查费1,218.00元,今后签订审查合同及计算施工图审查费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尽量避免多计或多付费用的情况出现。
(二)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该工程于2012年2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13年9月5日报审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决算资料”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