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9〕49号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顾屋村,位于南北主干道以东、东西主干道以南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73304.5㎡,用地性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141569㎡。规划设置165个教学班,学生总规模5280人,教职工总规模877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行政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绿地、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89024.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19〕079号)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你办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保证完好,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处理,施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标准,都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避开雨期作业,施工工地设置临时的排雨系统,将暴雨期间的雨水引入沉沙池沉淀净化后再排入东西主干道市政雨水管网,同时根据广州市的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的排水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本项目投产后,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间冲洗废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场地初期雨水将设置雨水池收集,通过道路设置横向截流沟收集引入周边绿地、下沉式绿地及生态沟进行处理,最后再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游泳池定期排空,作为清洁下水进入雨水管。
(二)废气。施工期采取对运输车辆进行简易清洗、设置施工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措施,装修选用环保油漆并做好通风换气工作。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苯等装修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碱水喷淋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引至发电机房楼顶天面排放;项目幼儿园、小学食堂、中学食堂厨房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通风设备抽至地面排放,出风口周围设置有绿化带。
(三)噪声。施工期采取场界围挡、选用低噪音装备、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场地噪声排放参照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运营期合理规划噪声源布局,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基础减振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广播等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加强管理。使噪声排放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的废弃泥渣土等全部按照余泥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法填埋;建筑垃圾在地下车库或垃圾站指定地点临时存放,每天由专门的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按照有关余泥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合法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运营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临时存放于各密闭垃圾桶,由清洁工人运送至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存放,然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垃圾收集点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放置于有盖容器,委托专门单位回收处理。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办应编制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办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六、本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