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春江镇房屋搬迁服务(赣江路、肖龙江河) |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地址 春江镇 | 春江镇 |
服务费标准 | 集体土地:住宅类20元/㎡+10元/㎡(奖励费);非住宅类10元/㎡+5元/㎡(奖励费),如有国有土地的,则参照集体土地收费标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搬迁总动员、协助入户丈量登记、前期协调、疑难问题处理、参与谈判;根据该项目搬迁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协议的签订、完成交房搬家、完成搬迁相关资料及档案的整理及移交。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在2018年度新北区征收(动迁)行业备案准入单位名单中。 | ||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到场要求 |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公告*** | ||
公告及报名时间 | 2018年 9月6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12日下午17:00 (报名时携带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一份,资料费300元,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格式见***) | ||
报名地址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钟楼区龙江中路96号五楼招标采购代理室 | ||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沈珍188****8875 | ||
投标、开标截止时间 | 2018年9月19日下午14:00 | ||
投标、开标地址 | 春江镇政府315会议室 | ||
资格审查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资格审查地点 | 春江镇政府315会议室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张惠文 0519-85180192 |
***一:
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春江镇房屋搬迁服务(赣江路、肖龙江河) |
项目地址 | 春江镇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
投标负责人 | |
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 |
授权委托人邮箱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进行汇总,并将投标报名汇总送招标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
***二: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综合实力、陈述及答辩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技术标(60分)
1、现场布置(5分):根据搬迁项目现场情况,张贴搬迁相应的文件精神、补偿办法、安置办法及相关的标语,有切实合际的现场布置图。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实施方案(10分):针对不同的搬迁服务项目,制订本公司切实可行的搬迁服务实施方案,包括:调查摸底、制订初步方案、宣传政策、现场服务等措施。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3、特殊情况措施(10分):针对搬迁项目制订突发情况及特殊情况的针对性措施,应有针对性、突出性、难点、矛盾的解决方案。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4、政策掌握(5分):熟悉了解常州市新北区搬迁相关政策,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政策全面性描述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0分,差得3.5分,没有不得分。
5、上访举报事件的处理措施(10分):有针对搬迁服务中发生的群众上访举报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6、对本搬迁项目进行深入调查,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10分)。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7、现场服务承诺(10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常驻现场的承诺,特殊情况24小时在岗。承诺协助做好安置房分配、结算、权证办理,协助被搬迁房屋两证注销等工作。 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实力(20分)
1、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培训合格证,5-10人得5分,10人以上得10分,最高得10分(提供拆迁培训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2016年8月1日以来完成的房屋征收搬迁劳务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合同的累计拆房平方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4分;第五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三、陈述及操作实务(20分)
1、陈述(10分)。 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本项目服务方案的陈述及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的正确性和满意度进行打分。优秀8-10分、良好5-7分、合格4分。答辩顺序按签到顺序确定。投标答辩场所只允许投标项目负责人进入,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身份确认(答辩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以便核实),否则不得进入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未能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项目组现场答辩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操作实务(10分)。评标委员会将针对搬迁补偿相关政策现场拟定2道题目,由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解答,每题5分,最高得10分。
四、定标原则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