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一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出台
创业担保贷款期延长至3年
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等10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扩大了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范围和力度,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
与现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相比,《意见》有四大亮点:一是扩大扶持范围。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从毕业年度大学生扩展到所有在校大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将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二是扶持力度加大。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学生的条件;鼓励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三是增添扶持政策。定期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将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支持大学生在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中以灵活方式就业,对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简化相关扶持政策的办理程序。比如,将部委属高校、省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国有企业办高校就业困难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批发放权限下放到市(州);将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