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埔区民防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黄埔区民防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黄埔区民防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黄埔区民防办部门概况
一、黄埔区民防办主要职能
黄埔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区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黄埔区民防办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民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区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检查、监督本区域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空袭要求;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和综合演练,组织防空防灾演习。
(三)指导制定防空袭指挥设施、通信、警报网点和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区委、区政府防空指挥工程和区应急备份中心的规划建设。
(四)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国家强制性人民防空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五)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防空袭要求的监督检查,指导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六)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
(七)负责民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民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八)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推进防空防灾平战结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黄埔区民防办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
1、区属民用建筑应建或易地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
2、县管权限的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3、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迁审批;
(二)行政处罚
1、负责本辖内对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工作;
2、负责本辖内对单位或个人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工作。
(三)行政征收
负责本辖内应建人防地下室的易地建设收费征收的工作
(四)行政检查
1、负责对辖内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
2、负责对辖内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
3、负责对辖内人民防空队伍训练进行检查的工作;
4、负责对辖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的工作;
(五)其他
1、负责本辖内按黄埔区民防办批复要求完成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符合防空地下室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人民防空工程验收备案的工作;
2、负责本辖内制定防空袭方案,组织防空袭演习的工作;
3、负责本辖内由黄埔区管权限的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审批的工作;
4、负责本辖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时的保障措施审批的工作;
5、负责本辖内组织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工作;
6、责本辖内制定人民防空疏散计划的工作;
7、负责本辖内组织人民防空疏散的工作。
8、负责本辖内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
9、负责本辖内监督管理防空警报间的建设的工作;
10、负责本辖内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的工作;
11、负责本辖内战时统一安排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工作;
12、负责本辖内组织群众防空组织的建立的工作;
13、负责本辖内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的工作;
14、负责本辖内会同相关部门在重要的人民防空工程附近道路设置明显的路线指引标识的工作;
15、负责本辖内会同科技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等相关单位编制本级人民防空信息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的工作;
16、负责本辖内督促制定并落实已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实施预案,承担平战转换的保障的工作。
第二部分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 | 57 | 57 | 57 | 0 | 0 |
合计 | 57 | 57 | 57 | 0 | 0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 |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黄埔区民防办公室) | 10 | 1173.1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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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合计 | 10 | 1173.1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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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区民防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7宗,予以许可57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10次,征收总金额11731180.7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0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23宗。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