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洲、黄玉芬等代表:
代表们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学校建设过程中土方弃置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与沙鱼涌码头转运点联系的建议
(一)大鹏沙鱼涌临时装船点基本情况
大鹏沙鱼涌临时装船点,年设计运力约500万方。目前,1、4号泊位已投入运营,达到300万方/年。2、3、5、6号泊位正在维修阶段,预计2019年下半年投入运营,将达到500万方/年。
(二)目前开展工作
1.召开坪山区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处置有关工作会议
2018年7月31日上午,坪山区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处置有关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议定,对于近期拟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预计近1年内拟招标的学校类项目、道路交通类项目,若工程弃土去往沙鱼涌临时装船点,弃土费采用沙鱼涌临时装船点弃土海上外运处理价格60元/立方米计,运距仍采用25公里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固定单价;另外,对于工程弃土去往沙鱼涌临时装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妥善留存工程弃土的处置方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中车辆运输轨迹信息、沙鱼涌临时装船点提供的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结算依据。
2.多次现场调研,组织召开协调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为建立海上外运处置联系机制,我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坪山区余泥渣土处置工作联系群的通知》(深坪住建〔2018〕137号),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成员要求,将相关成员加入微信群,建立坪山区余泥渣土处置工作联系微信群。另外,我局多次赴大鹏沙鱼涌临时装船点调研码头运营情况,协调解决坪山工程弃土去往该码头存在的问题,搭建处置平台。
3.召开坪山区余泥渣土受纳及运输相关工作会议
2018年11月7日下午,坪山区余泥渣土受纳及运输相关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大鹏新区沙鱼涌码头作为深圳市弃土海上外运临时装船点,区有关部门、码头运营单位、工程项目各参建方要共同努力、相互协作,搭建好坪山区工程弃土去往沙鱼涌临时装船点的处置平台,力促海上外运处置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并协调大鹏新区有关管理部门要平衡好城市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结合深圳市工程弃土急需海上外运处置的迫切现实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基于本单位职能,同时考虑道路承载能力及事故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作好分析研判、合理管控,支持坪山区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处置工作,确保沙鱼涌临时装船点能最大限度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废弃物的有效处置。
(三)下步计划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疏通海上外运处置途径,搭建好工程弃土去往沙鱼涌临时装船点的处置平台,保障全区工程弃土处置工作顺畅有序进行。继续运用海上外运处置工作微信群等联系机制,及时发布分享市、区相关政策要求、临时装船点有关运营信息等,并及时将海上外运处置遇到的困难汇报给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建设局来处理解决。
二、关于加快区内渣土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为了推动我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按照相对集中、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处置能力留有余地等原则,基本确定坪山区东、中、西三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一)东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基本情况
东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拟选址坪山区坑梓街道龙田沙砾片区昂鹅车辆段北侧,目前该地块为沙田二期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占地约4.6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拟处置建筑废弃物类型为:工程弃土、拆除废弃物,设计年处理余泥渣土量约为200万方/年。
2.工作进展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正就该项目的选址范围和用地面积等事项进行研究;(2)待确定后,区政府通过划拨的供地方式将静脉产业园的用地划拨至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后续工作。
(二)中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宏恒星)
1.基本情况
宏恒星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旁,项目占地面积3.18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主要处置建筑废弃物类型为:工程弃土、拆除废弃物,设计年处理余泥渣土量约为70万方/年。
2.工作进展
(1)已完成项目社会投资备案、总体设计、设备订购、市政给排水、供电工程等工作;(2)已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正在编制相关报告;(3)已出具地质灾害报告;(4)正在申请临时建筑手续,对生产作业区域进行封闭式厂房安装。
(三)西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正奇)
1.基本情况
正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横坪公路与新沙路交汇处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主要处置建筑废弃物类型为:工程弃土、拆除废弃物,设计年处理量约为230万方/年。
2.工作进展
(1)已取得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手续;(2)已确定项目平面规划布局、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厂商及设备型号,正在进行基础建设;(3)已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正在编制相关报告;(4)已出具地质灾害报告;(5)正在申报临时建筑等手续。
三、关于在区内低洼地区开展场平工程,或启动部分低洼地区的基本农田改造项目的建议
为多途径解决土方弃置问题,经区领导多方协调,我区教育局开展了低洼地区的选址和摸排:(1)规划绿梓大道和南坪三期交叉处。该地块暂未征转,现状为鱼塘和农庄,且该地块为绿梓大道用地红线范围,其填土碾压需要根据设计进行,而绿梓大道暂未实施,因此该地块暂无法使用。(2)聚龙山附近一低洼空地用作弃土场。该地块为公园用地,存在水土保持等难题难以解决,难以按弃土堆土办理合法手续,因此该地块暂无法使用。(3)比亚迪路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附近低洼地。该地块为国有用地,有高压燃气管道经过此地块,与有关单位协调后,管理单位反馈禁止在上部填土施工,因此该地块暂无法使用。
综上,虽多途径寻找低洼地块,但由于用地性质或用地范围内设施,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等原因,难以找到合适用地开展场平工程。
四、关于安排临时用地,用作土方临时堆放中转的建议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临时用地主要用作以下用途或项目:(1)工程项目建设施工;(2)地质勘查;(3)抢险救灾;(4)临时堆放项目;(5)经市或区政府常务会同意的用于民生的临时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以及临时公共安全设施”。2018年7月31日上午,坪山区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处置有关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对于短期内需要临时周转工程弃土的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即发包人提出申请临时堆土场,并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出土量、土质情况、拟堆放位置、堆放时间、安全管理措施、日常监管措施、土方转移方案等详细信息。规划土地监察局对申请的临时堆土场选址进行审核确定后,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使用临时堆土场行为进行监管,对施工单位违反实施方案的行为作出限期整改、追究违约责任等处理,严禁非申请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弃土倒往临时堆土场,确保临时堆土场安全运行。
综上,我局建议学校建设单位,可进一步寻找合适场地申请临时堆土场,用作土方临时堆放中转。
五、其他工作情况
目前,我区正在大力推动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建设,其中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前期研究设计容量为460万方,计划主要接收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工程弃土。
(一)项目进度
(1)项目立项。发展和改革局已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我局已将该项目的评审及审查补充说明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推进该项目立项工作开展。(2)规划调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已编制《坪山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选址规划》初期成果,正在修改完善中。(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根据《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正开展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4)赴龙华、光明等区进行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调研。我局正研究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运营、收费等模式。
(二)存在困难
(1)该项目涉及占用Ⅳ级保护林地、生态控制线、耕地等限制性因素,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2)该项目选址将对田心车辆段拟安置地块影响较大,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涉及维稳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在完成环境园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调整、立项批复后,由我局参照光明区白花受纳场的实施模式组织实施,开展该项目后续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充分结合代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加强推进与沙鱼涌临时装船点的对接联系,加快推动区内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以及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的实施建设,以求有效解决我区学校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方弃置问题。
六、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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