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规字〔2010〕76号)要求,为做好全国专利运用状况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我市专利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我市的调查样本为702份,调查对象主要是:2009年授权的发明专利,2008至2009年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三种专利。共涉及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共202个单位,其中企业114家、大专院校19家、科研单位69家。
二、调查安排
调查问卷由专利权人所在的各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发放回收,请各专利权人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各(县级市)知识产权局经对问卷核查无误后于9月3日交回我局。
三、调查要求
此次调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年度知识产权统计调查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调查工作。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填写的信息不能前后矛盾。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