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关于加强涉外法律领域内的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王清宪同志“用心向上海学习取经”“打造北方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指示精神,提高我市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第二批赴上海实训队和市司法局共同推动下,12月18日,青岛市司法局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关于加强涉外法律领域内的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前,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就双方合作有关事项进行会谈,真诚表达了希望双方加强合作的愿望。签约仪式上,万振东同志和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应培礼共同出席并讲话。
万振东同志表示,伴随着青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对青岛的未来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任务,尤其是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迫切需要优质法治保障。希望双方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作朝着更加务实、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应培礼同志表示,随着青岛市向国际化大都市不断迈进,华东政法大学与青岛司法局的合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使命任务,希望双方携手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和区域发展大局,构建长效合作机制,更好地推进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此次双方合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精神,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深化和拓展双方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签署框架协议,双方首期共达成四项合作协定。一是加强涉外法律交流合作。包括在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组建成立“青岛涉外法律实务研究院(中心)”;每年在我市举办具有“一带一路”和“上合”特色的国际法律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推荐国内外知名律所来青设立分支机构,推荐高端优秀法律人才来青创业发展,推动青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集聚。二是推进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包括指导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等涉外经济重点区域成立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构;选派专家学者赴青开展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培训、协助编制涉外民商事调解工作指引。三是加强法律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合作。包括打造法学教学实践平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学生来青开展法学研究、教学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我市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政府法治系统人员等到华东政法大学接受短期业务进阶培训。四是开展国内外双向法律查明和咨询领域合作。包括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在自贸区青岛片区合作落地外国法查明专门机构;开展“青岛营商法典”平台项目合作,汇集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惠企法律政策、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等各级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为国内外企业投资青岛提供政策法规一站式查询服务。
第二批赴上海实训队成员刘春颖、姜海明,市律师协会会长、部分副会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社会协作合作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