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集翠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6]201号批准建设,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锦屏镇集翠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锦屏镇集翠村 |
施工工期 | 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已落实) |
最高限价 | 47.1359万元 |
其他 | 1、请各竞标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该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对竞标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竞标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该工程完工后方可退还; 3、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协调土地和青苗补偿。协调土地和青苗补偿所有相关费用及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锦屏镇集翠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标被邀请人于 2016年11月28日 起至 2016年12月1日15时到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24地块5幢1单元2楼2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验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我公司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竞标被邀请人按以下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总额为:20000元人民币。
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6:00时
3、其具体提交方式:直接向业主提交(竞标保证金通过竞标被邀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户 名:锦屏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屏山县农村商业银行锦屏支行
账 号:8815***********35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邮 编: ***53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 157****1700 0831-5707999
传 真: 0831-5707999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日期: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