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取消我县5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将非行政许可项目中的31项调整为服务项目,22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3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取消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234项,调整为受理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前置条件12项,调整为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提供)的前置条件41项,保留562项。
(三)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经两次规范调整,取消行政权力232项,调整行政权力48项,新增行政权力163项,共保留39个县级部门6077项行政权力。
(四)科学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6077项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县级部门履职的准绳。
(五)开展行政权力运行专项督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行权平台运行专项整改活动,对组织领导、平台建设、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法制监督、电子监督、信息公开等八个方面进行专项督察,出具整改通知书16份。
(六)有序推进徐家镇扩权强镇工作。下放首批行政权力共124项并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和现场调研,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起、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