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
11月24日上午,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闵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9月底前,我县完成了新农合、城镇医保机构和人员整合,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参保范围和对象是: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居住本县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新参保和续保人员必须在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缴纳2017年度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办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城乡居民由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人员居住人员居住地乡镇政府、村社区组织参保缴费;未办理居住证的中小学校、职业高中的外地户籍在校学生由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村社区组织参保缴费。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城乡医保整合的重大意义。抓住关键所在,扎实推进医保参保工作。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着力提高参保率,抓好特殊人员保费征缴,认真组织保费征缴。要优化服务,推动医保整合取得实效。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和基金监管水平。
会议强调,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乎我县民生大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做到组织领导要到位,协调配合要到位,督查激励要到位,全力推进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