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兴隆山生活垃圾封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营山县兴隆山生活垃圾封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山县兴隆山生活垃圾封场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营山县城南镇兴隆村5社、13社
建设单位: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营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距县城900m的兴隆村,始建于1986年,填埋有垃圾约逾137万吨,占地面积约43.0亩。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等构成。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处理系统、雨洪水导排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场内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和通信等;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等。本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
2、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施工期:
(1)构筑物基础开挖,对地表植被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2)施工中由于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混泥土搅拌等,将会有大量尘埃散逸在周围环境空气中;道路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引起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有影响。因此施工场地要合理布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道路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粉尘对环境的污染。(3)施工期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沉淀、隔油、除渣后回用。减少新鲜用水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施工期生活污水: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环境,施工人员来自当地,场区内不设宿营地、不设食堂,施工单位尽量利用当地旱厕;施工期渗滤液运往营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4)固体废物:施工期废渣主要为场区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污泥;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达到挖填方平衡。固体废物于垃圾场填埋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填埋气体
填埋场废气由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有机成分产生,主要成分为甲烷、氨气、硫化氢、甲硫醇和粉尘等。
本填埋场拟设置较完善的导气系统,引出气体采用甲烷报警器和燃烧装置监测废气中甲烷的浓度,当甲烷浓度超过5%时通过自动电子点火或人工点火燃烧排空。废气燃烧后主要成分是水和CO2,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含高浓度的有机物和无机盐类,呈深褐色。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等。本项目渗滤液运至营山县新垃圾填埋场处理(新场建设已经考虑这部分渗滤液处理),因此,本项目渗滤液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3)本项目运营后,将改善营山县兴隆山生活垃圾简易堆放场大量垃圾露天堆放,臭气冲天,老鼠成灾、蚊蝇孳生,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向大气释放的环境现状,并改善填埋场下游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封场后进行绿化,大大改善了区域景观,美化了环境。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卫生面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营山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初步分析本项目封场技术合理,渗滤液处理工艺符合实际,总体布局比较合理,只要认真按照有关卫生填埋的技术规范,执行本环境影响评价所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是显著的,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亦可控制到最低程度。项目建设和使用可行。
5、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考虑本工程影响范围。主要以本工程厂址周围村庄的居民等为征求意见对象。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公众认为的其它意见和要求。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光俊 联系电话:158****6888
地 址:南充市正西街48号 邮编: 6377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联系人:李启彬 联系电话:028-87601173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邮 编:6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