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结防机构与综合性医疗机构间合作例会
近日,我县召开了关于结防机构与综合性医疗机构间合作例会,会议重点讨论了我先设置结核病定点医院相关事宜,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卫生局李成武副局长、公共卫生股邓小明股长、疾控中心马映美书记、县医院张勇副院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等共计20人,会议由李成武副局长主持。
会上,马映美同志首先介绍了《仪陇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草稿)和《苍溪 县 卫 生 局关于医防合作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并指出就目前我县的基本情况来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职能调整一是为了探寻新形势下的结核病防治体系,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势在必行。二是为了解决我中心目前人力资源严重匮乏的困难。三是由于我县人民医院有新政、金城两个院区,定点医院成立后将更进一步方便病人就医。四是县人民医院是我县医疗技术最强、医疗设备最先进的综合医院,为病人治疗将会更安全、更科学。
随后,县医院副院长张勇表态愿意承担全县结核病患者的诊治工作,会按照结核病防治要求做好登记管理、信息上报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并提出结核病人是否都在定点医院治疗以及工作经费如何解决等问题,卫生局公卫股邓小明股长当即指出:一是目前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有传染科,其他医院不具备收治结核病的资格,设置结核病定点医院后,全县结核病人只能在县医院结核科治疗。二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凡是上级拨的有关诊断治疗方面的费用,都由疾控中心根据医院的诊治任务完成情况如数拨付。最后,李成武副局长指出,结核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事关全局,希望县医院认真对待,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工作重点来抓,并特别强调以下三点:一、医院要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小组,确保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二、要积极与疾控中心协调,争取疾控中心派员到医院结防科作现场指导,确保结核病诊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实施。三、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按要求全部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化疗方案,严格控制并科学使用相关辅助检查,尽量减少患者的诊断费用,辅助药可根据病情,坚持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使用,不得滥用,不得将患者使用护肝及其它辅助药品作为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的前提,以免造成病人因经济承受能力等原因而拒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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