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62号
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
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28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迅速组织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全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5月中旬至7月上旬,集中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一)5月23日前,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今年5月24日前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科。
(二)5月23日至6月25日,按照本通知的工作要求,由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辖区内存在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并填写《珠海市建筑施工项目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附表1)。
(三)6月26日前,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类别、数量及汇总表等)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并附上执法文书复印件。
(四)在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我局将对部分地区开展该项工作进行督查。我局专门成立由陈相斌副局长任组长,局质安科、建筑市场科科长为副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局质安科、建筑市场科带队。检查组成员由市安监站、市质检站监督员及建筑业协会、市建筑安全协会有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对这次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方案,重点打击容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墙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本地区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做好舆论监督。
(四)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通过专项行动总结分析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增强执行力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从源头上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珠海市建筑施工项目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1
珠海市建筑施工项目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工程地区: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
二O一一年 月 日
珠海市建筑施工项目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1 | 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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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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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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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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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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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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