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治理不力干部被诫勉
城乡环境治理不力 3名社区干部被诫勉
本报讯 蒙永宏 我宣布,对舞凤山社区书记、主任和分管主任等3名社区干部分别给予诫勉和停职3个月的组织处理。9月1日,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专门召开会议,对前阶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和社区干部作出处理,舞凤山社区3名社区干部被诫勉和停职,同时,对舞凤山社区、铁欣路社区和北湖路社区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作出了上述处理决定。和平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伍志凡说,诫勉干部不是目的,根本动因是增强社区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高潮,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区委、区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了真格,搞不好是要摘帽子的。花园坝社区主任罗大英告诉笔者,街道办事处每周都要对社区环境治理进行打分排位,凡是排在末位的或者被省市媒体曝光的都要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摘帽子事小,影响民生问题的解决事大。她表示,对办事处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顺庆区对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统一打分,分类排名,对第一次排名后两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对累计3次、连续两次排在末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撤换。
9月2日,记者在顺庆区金台镇看到,一排排的摩托车、汽车按照类别整整齐齐地停放在停放处的白线内,交警和监督员在现场维持停车秩序。当天,金台镇集镇上的4个车辆停放处正式投入使用,这4个停放处可以停放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400多辆。
据了解,自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我市各乡镇集思广益,从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上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强力整治了以街代市、规范农贸市场、设立车辆停放处、搞好卫生保洁等,各集镇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本报记者 王晓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