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三要做好特殊党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为充分做好特殊党费支持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适用管理发放工作,白水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结合本镇实际,采取“三措施”来抓好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特殊党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必须经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字为效,方能发放。各村由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克扣等,确保特殊党费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重建户手中。
要明确补助对象、标准和时间。发放对象必须审定为已动工或完工的重建户,各村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补助对象。按照当前实际到位资金和下发资金的数额都只占应发补助资金的80%,因此我镇的补助标准是:一般农户2400元,低保户8000元,剩余资金待到位后再逐一发放到重建户帐上。
补助方式:全镇的特殊党费补助资金将建立专项帐户,通过“一折通”发放,并标明“特殊党费”字样,便于今后工作检查。
补助时间:截止2009年11月初全部发放到位。
要认真审核,严格发放程序。发放补助资金要严格程序,认真审核每一户重建户的资料,及时在镇、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白水镇 向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