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殡葬服务收费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旺苍县殡葬服务收费的调查与思考
张德智
接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调研殡葬服务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先后走访了近期办理过丧事的消费者,详细了解了市场上同类丧葬用品价格,对我县殡葬行业的经营服务和收费状况作了全面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1、我县殡葬事业的发展情况
旺苍县幅员2976平方公里,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5.6万。由于多方面原因,旺苍殡葬改革起步较晚,分别于1999年和2001年两次依法确认了火化区,火化区涉及7个乡镇、15万人、年平均火化800具,目前,全县除三江镇外,其余火化区乡镇火化率均达到100%。2000年经省民政厅批准建立了“旺苍县松米山公墓”,占地286.3亩,有墓位4500座,可存放骨灰300具。之后,县民政局又先后建成了尚武、嘉川、东河三处公益性公墓。2003年经县政府同意,县民政局引资修建了旺苍县殡仪馆,购置环保扒灰炉两台,设计年火化能力1500具,购置殡仪服务车3台,建有60余平方米的尸体解剖检验室,旺苍县殡仪馆和松米山公墓均为旺苍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1人,年均收入45.6万元,年均财政补贴32.4万元。
2004年5月19日,县长邓光志主持召开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松米山公墓和殡仪馆有关问题。会议认为,松米山公墓和殡仪馆通过引进民营资金已建成,但因体制问题未能投入使用,因此理顺体制势在必行。一是把殡仪馆、公墓结合起来,实行产业化经营;二是进行股份制改造;三是扶持殡仪馆发展。2004年10月,由建修殡仪馆垫资方引进尚武镇个体户曾伏虎组织人员到现场考察论证后,与民政局达成联合经营协议,旺苍县殡仪馆正式对社会服务。
2、殡葬服务收费情况
殡仪馆的收费项目分为二类:一是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服务项目,包括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存放费和公共墓地费等。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据丧户需求自行选择的一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的防腐、整容、消毒、更衣、租用礼厅等服务以及花篮花圈、寿衣寿裤、骨灰盒等殡葬用品等,项目极多,标准不一。调查发现,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较好,如殡仪馆的服务收费和绝大部分经营性收费项目,都做到了亮证收费、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公办公墓的墓穴费用收取也比较规范,公墓、墓碑收费价格由800元至2万余元共11种价位供丧家选择,其利润率为15%。
2004年11到2007年6月,旺苍县殡仪馆执行的是我局核发的《四川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旺费证字[2003]011号)收费标准。2007年4月,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调整县殡仪馆服务收费的通知》(旺价[2007]55号)文件,要求县殡仪馆执行新的服务收费标准,殡仪馆、公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规范后,殡仪馆实行菜单式服务,公墓实行契约化管理。
3、市场殡葬用品情况
由市场调查得知,我县城区从事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户有十多家,部分用品收费比较高,利润率较大,由于其服务项目已放开,价格由市场调节,这些经营者只需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便可经营,相关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县殡仪馆殡葬用品经营种类较少,由于县城区多家经营丧葬用品,导致到县殡仪馆举行丧事活动的丧家基本自带殡葬用品,殡仪馆的殡葬用品销量极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殡葬改革起步晚,政府无投入
我县殡仪馆是2003年修建的,于2004年底才正式对社会服务,旺苍县殡仪馆和松米山公墓都是通过引进民营资金建成,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在基建项目上基本无投入,这就必然构成了投资基建并获权经营的民营资金追求利益和政府追求基本不盈利的矛盾。
2、殡葬服务性收费项目繁多
近年来,我县物价部门一直依照收费政策对殡葬部门的殡葬服务收费实施管理,要求殡葬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进行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尽管如此,服务性收费项目仍然繁多,经调查,我县殡葬收费分为基本服务项目、一般服务项目、特殊服务项目和社会公共墓地四大类,共计50多个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一步归并和规范。
3、殡葬服务收费票据管理不规范
殡葬服务收费票据填写的数量、单价等项目不齐全,丧主特需服务收费也未填明服务内容、数量及收费标准。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领导,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殡葬改革是同几千年封建思想、传统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对刚起步的县区来说,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既要规范管理,又要关心支持,把殡葬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才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殡仪馆、公墓是社会公共事业,政府应适当增加投入,改善服务设施设备。
2、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由于殡葬服务收费项目过多,丧户不易全面清楚掌握,既不利于社会监督,也很容易造成殡仪部门扩大服务范围进而乱收费。如整容化妆类,可分为正常遗体收费和非正常遗体收费,不需要再细化到每一个小项目;又如租用礼厅,可分为豪华(大)礼厅和普通(小)礼厅,明确礼厅设施和服务内容,确定收费标准,无需再把设施和服务内容细化为不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这样既一目了然,又便于操作,也能有效控制乱收费。同时县物价、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殡仪部门严格按要求使用和管理收费票据。
3、对困难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殡葬管理关乎民生,对于城镇下岗职工、经济特别困难户等低收入家庭,尤其是收入偏低的农民,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或财政补贴,鼓励人死后火葬,减少土葬,以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作者单位:旺苍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