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化林业改革让农民获得真正实惠
我县于2010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民定心”的工作目标。近几年,我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综合改革、脱贫攻坚这三篇文章。一是生态林业,让青山变金山。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实现“三增长”,全县森林面积增长1.3万亩,达到313.9万亩,森林蓄积增长6万立方米,达到1448.6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0.34%,达到57.4%,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13‰,年度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24‰,义务植树150万株,实现林业总产值21.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841元。二是综合改革,让资源变资产。全县集体林地发证面积272.05万亩,涉及全县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352个村30个居委会,2615个社,9.76万户,35.8万人,发证10.35万本;实施集体林权流转面积90.82万余亩,涉及30个乡镇,实施林权抵押55.58万亩,抵押金额约4.94亿元。三是绿色产业,推动脱贫攻坚。积极探索“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新村建设”、“生态补偿+贫困护林员”、“林业基础+务工增收”等脱贫模式,拓宽增收致富路径;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362名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走上护林岗位;规划落实2016年新增退耕还林7300亩;安排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核桃栽植1万亩,丰产措施3200亩、品种改良800万亩、林下中药材800亩、林下经济作物1500亩、木耳香菇20万棒等产业的项目资金1102万余元;实现核桃产量2.15万吨,产值8.6亿元;大力助推森林旅游快速发展,年实现生态旅游产值3.5亿元。(县林业园林局 伍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