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寨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解读
《六寨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解读
一、《工作方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桂政办发﹝2013﹞57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8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任务目标
㈠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厅《2018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实施免疫,畜禽群体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散养户在春、秋季节集中强制免疫进行,集中免疫时间春季安排在3月中旬-5月上旬,秋季安排在9月上旬-10月底,牲畜免疫要求全面佩戴新型二维码的动物标识,填写《动物养殖档案》,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
㈡动物产地、屠宰检疫开展面100%。检疫申报受理率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100%,检出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定点屠宰场防疫监管覆盖面100%,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确保不发生肉食品安全事件。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坚决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维护全镇畜牧业稳定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和复杂。我镇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动物防疫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将免疫工作放到防控工作的首位,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强制免疫工作,打牢防控基础。要坚持实行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㈡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切实把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制定有效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的调配,优化技术队伍,确保领导、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责任六到位,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㈢强化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扎实抓好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针对防疫工作的具体细节,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蹲村干部、乡镇技术人员、村防疫员具体实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㈣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和监管,确保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水产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做好疫苗及防疫物资的需求计划,加强对疫苗及防疫物资的管理,做好管理登记,做到出入有数,杜绝疫苗浪费。要加强对疫苗流向的监管,完善免疫溯源机制,一旦免疫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提供疫苗及使用者的相关信息。要加强本镇动物防疫物资的现金台帐管理工作。做到防疫物资进出库有登记,票证及耳标的发放有详细记录,疫苗保管要保证质量。不允许存在无专人负责,无出入库记录,乱堆、乱放、不妥善保管造成浪费的和不及时配发的现象。由此造成动物防疫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㈤切实强化免疫技术措施,提高免疫密度和效果。一要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程序要求,结合本镇畜禽饲养情况,制定好免疫实施方案。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如有突发疫情,要及时做好紧急免疫。二要充实免疫注射技术队伍力量。认真抓好村兽医员、规模养殖场场兽医员的队伍建设,做好领导、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要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好村兽医员、规模养殖场场兽医员开展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注射操作,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三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监测。要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为确保免疫质量,春秋两防结束后我镇必须以自检方式采集各种已免疫动物血清,并附《抽样记录》和《送检单》上交县防控中心测定)。对被抽检的养殖场或村存栏家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被抽检对象尽快加强免疫,对抽检不合格、不及时开展补免工作、不按要求完成血清采集送检的,将全镇通报批评。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网络的建设,加强村级疫情监测员的培训,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底限度。四要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镇畜牧兽医站、基层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家畜有二维码标识,记录与标识相符,建立良好的疫病溯源机制。五要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工作。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监测情况情况实行季报、月报、周报制度,在春防、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阶段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逐级向上汇报,不得越报、瞒报和谎报。要明确专人负责防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减少负面影响,确保防疫正常推进。
㈥加强防疫示范点建设。一是认真抓好防疫示范点建设。根据本镇实际,制定防疫示范点工作方案,将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建立3个以上防疫示范村,大力推广“黄牌警告”、“预约式防疫”、“村规民约”等动物防疫有效模式,促使动物防疫工作扎实高效运行。二是落实责任包干制。镇水产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包干制要求,切实做到每位乡(镇)技术干部包若干个村。每个包片干部要在所联系的责任村建立样板屯2个以上。对于包片干部实行质量监督制,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
㈦认真抓好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疫病扩散。一是抓好常规消毒工作。按照消毒制度要求,加强对规模场、屠宰加工厂、仔猪市场的常规消毒工作;二是抓好春秋季节集中消毒。结合春秋季节免疫,对社会养殖环境进行两次大范围的消毒灭源,要求有饲养动物的村庄都要进行消毒;三是做好消毒记录,建立完整的消毒登记卡。坚持做到谁消毒、谁记录。
㈧进一步提高检疫执法工作水平,保证动物食品安全。继续按照“动物卫生执法监督规范年活动”要求,以加强市场监督,查处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动物防疫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把好产地检疫关。实施报检制度是产地检疫工作的重点,要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完善报检点各项检疫规章制度,加挂报检牌,公布报检电话,做好报检、出检记录;二是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关。屠宰检疫员要严格检疫各项操作程序,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要及时回收动物标识和产地检疫证明,并定期上缴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对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免疫注射,未持有有效免疫证明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坚决不准进入流通环节;三是抓好流通领域监督管理。重点抓好进入我镇的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力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免疫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出具出县境相关证明;四是加强对畜禽交易市场的巡查。要做好经销商的宣传工作,杜绝无检疫证明畜禽上市散卖。要加强对养殖大户、各经销商的管理,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落实防控责任,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工作,切实降低疫情隐患。
㈨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应急业务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和资金,对应急物资不足的要抓紧备足,需要更换的要抓紧更换,确保储备物资始终保持在有效状态;三要搞好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有效控制、扑灭疫情。
㈩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工作量化考核。畜牧部门要按照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要求,在春秋两防以及平时突击免疫工作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屯督促指导开展免疫工作。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及时掌握本镇的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免疫工作到位。年内开展的各阶段性突击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组成督查组对本镇免疫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由于工作失误,工作不认真,免疫效果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扩散的,将按照属地负责制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被自治区、河池市、县人民政府抽检的村屯动物免疫血清抗体不合格、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