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为45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今年11月份,长安区依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区救助站长期滞留的45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
经了解,此次办理落户的45名流浪乞讨人员滞留时间最长达6年10个月,最短的7个月,女性占22%,这些受助人员均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无法表述清楚自己的身份,工作人员也无法与其家属取得联系。
近年来,长安区救助管理站不断加强寻亲工作,为受助人员寻找家属,所有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均已采集DNA报送公安长安分局,并在今日头条、全国救助寻亲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寻亲公告,同时与公安长安分局警务室合作,开展公安人像比对工作,但仍无法核实其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
通过一系列的甄别、筛查比对、采集工作后,公安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集中为受助人员办理了户籍登记,由于他们没有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区救助管理站以长安区的“长”为姓氏,为他们每人起了名字,生日以《求助登记表》中的入站时间为准,统一落户在长安区救助管理站集体户。
目前,长安区救助管理站已与区残联进行对接,下一步,将集中为他们进行鉴定并办理残疾证,将符合特困人员供养的受助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