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推行查前预案制度提升稽查质效
今年以来,招远市地税局紧密结合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创新稽查方法,推行“稽查预案制度”,最大限度为纳税人节约检查的时间成本,提升稽查质效。
一是收集企业信息。在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前,利用征管软件、走访政府部门等形式,搜集被查企业资料、所在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财务核算制度等,结合掌握资料,对纳税人缴税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为明确检查方向提供详实信息。
二是确定检查重点。案头认真分析企业各税收风险点,逐个确定检查方法、重点以及注意事项,明确各税种可能存在纳税疑点的环节,增强检查的科学性,使检查更加有的放矢。
三是明确检查要求。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点涉及面等情况,合理调配力量,明确检查范围、时间、人员分工等,要求检查人员按稽查预案认真实施税务检查,检查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是积累办案经验。稽查工作结束后对稽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逐步形成分行业的检查基本素材,丰富办案经验,为今后稽查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