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双台子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经营公告
2020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坚持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年递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为原则,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2020年我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
报名条件:申请人应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烟花爆竹零售工作,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自备复印件1份正反面)。
报名时间: 2019 年 12 月23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报名地址:双台子区创业大厦一楼办证大厅(30号窗口)。
销售时间:2020年 1 月 17 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0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
确定销售人员、摊位地点抽签: 2020 年 1 月 3 日。
抽签:由公证处组织实施。
主要负责人培训安排:抽签确定销售人员后,主要负责人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并考试取证。
报名处咨询电话:2361261。
二、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地址另行通知
三、申请审批条件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最终解释权归行政审批局所有
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