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三个强化加强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的相关规定,规范干警行为,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2月22日上午,芝罘区法院召开了中层以上党组扩大会议,以整顿警纪作风为切入点,以为大局服务为出发点,以为人民司法为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真正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强化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教育学习。通过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与干警谈心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最高院出台的加强法院内部人员自我约束的若干规定、《市委、市政府“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以及“禁酒令”的规定,使干警对规定入脑入心,时刻保持警钟长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办公区、审判区及电子公告屏等显著位置滚动播放上述内容,时刻对干警进行提示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干警对司法作风转变的认识,不断更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学习、教育中,广泛采取宣传、动员等形式,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内部刊物和网络,大力宣传上述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
强化内外监督,健全制约机制。一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布禁令内容,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个别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干警的执法行为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实施动态***监督,一经查实一律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处,绝不姑息迁就。三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建立以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执法执纪监督员等为主体的监督网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严格制度落实。由监察室制定出台落实禁令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干警的行为,把责任落实做实做细。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在责任追究环节,建立连带追究责任制,普通干警违法违纪,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切实落实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反禁令的行为,有效提高干警自警自励水平。三是细化责任内容。以院长与其他院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为对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力度,并将责任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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