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做好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工作
为推动省、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融入省、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此次入网申报采取辖区管理的原则,区科技局积极组织我区31家已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先行开展注册入网工作。
根据《烟台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市里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补贴专项资金,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10月份集中申报和受理,主要用途是:(一)入网单位在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度9月30日期间共享服务绩效补贴;(二)用户在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度9月30日期间使用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费用补贴;(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相关技术交流、培训补贴;(四)其他与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有关的费用。对在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拥有的,以全额或者部分使用市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建设的仪器价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具有特殊功能的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实行规定性入网管理,并面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以非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对非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入网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补助。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入网申请与审核程序:(一)由仪器拥有单位按规定填写入网申请表,向管理方提出入网申请。(二)管理方对仪器信息、性能指标、机组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查核实,就仪器设备性能指标、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科学仪器网向社会公布。(三)管理方与入网单位签署入网共享服务协议。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是今年省、市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落实科技经费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烟台市作为省试点,将采取“双向补助”的原则,既对仪器设备提供方给予补助又对仪器设备使用方给予补助。区科技局将积极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烟台市试点的契机,融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互帮互利,解决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方便企业能第一时间就找到或使用到自己所需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研工作。(梁永涛 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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