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2年第12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孙宝华水果店销售的“索菲亚香蕉”中的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索菲亚香蕉”26斤/箱,购进价格5元/斤,销售价格6元/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针对该店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南京灿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干裙带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该企业购进干裙带菜72袋,采购单价为7.8元/袋,货值561.60元,销售10袋,销售单价8元/袋,共计80元。未召回原因:除销售的10袋用于抽检外,企业已将剩余的62袋干裙带菜全部退回供应商。针对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