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婚庆陋习整治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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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俗改革,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遏制婚俗不正之风,决定在全镇开展婚庆陋习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办婚庆活动要做到“五严禁"。
一是严禁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脱衣服、穿戴佩戴不文明服饰、装饰物或对其进行强制捆绑羞辱行为。 二是严禁强行采取搂抱、亲吻等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或其他人员行为。 三是严禁强制新郎、新娘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不雅表演行为。 四是严禁蓄意剪辑制作不文明婚俗婚闹现场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行为。 五是严禁发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和群众生活及其他妨碍社会管理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婚庆服务机构要做到“两不准”。
一是不准参与制定违反“五严禁”婚庆活动的策划方案。
二是不准为“五严禁”婚庆活动提供举办场地。
三、党员干部要做好“示范者”。
要自觉管好自己,影响他人,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凡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枣庄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迎来送往等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要严肃追责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的婚庆活动当事人、服务机构、党员干部,视情况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教育,劝阻,并责令整改;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滕州市鲍沟镇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鲍沟镇民政科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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