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实现首季“开门红”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71296万元,同比增收10551万元,同比增幅达17%。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首季开门红。
及早谋划部署。为全面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级经办机构坚持早动员、早谋划、早部署,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工作计划,下达任务,实施压力传递,做到任务服从安排,时间服从计划。同时加强推进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积极宣传引导。采取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办法,主动宣传发动,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作为扩面重点,积极向他们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加强扩面人员调查,摸清企业和单位用工情况,鼓励参加社保,提高参保率。
加大征缴力度。在巩固提高国有、集体企业参保率的同时,积极实施工业年度推进计划,对新办企业、建筑业通过政府引导,及时将他们纳入参保范围。紧盯参保大户,对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采取电话催缴、***催缴的方式进行督促,使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劳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