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2012年,广饶县为更好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县财政由每人每年60元增加到70元,市以上财政由135元增加到165元,乡镇财政增加到40元,农民自筹60元,财政补助占基金总额的比重将达到82%以上。在以公共财政保障为主体的合作医疗基金筹措机制的带动下,2012年全县参合农民42.2***4万人,参合率达到99.8%。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3:25: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