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日期间全市卫生机构认真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节日期间,全市卫生系统合理安排值班力量,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急救工作,切实抓好卫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所有医疗卫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生产生活形势平稳。全市范围内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全市卫生系统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因卫生工作原因赴省进京集体和非正常上访。
节日期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节日期间医疗质量管理,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加强了门急诊、呼吸、感染性疾病科、icu、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工作安排。各级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了医疗安全。节日期间,全市共安排医务人员值班7293人次,接诊21461人次,出院1094人次,手术127台次,急诊1370人次,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未发生医疗安全责任事故及医患纠纷。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合理安排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共接听“120”急救电话1023次,调度“120”急救车出车209辆次,接诊患者193人次,未接到重大伤亡事故呼救。
节日期间,认真做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零报告制度,全市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中心血站合理安排血液供应,共向医疗机构输送临床用血139个单位,未发生用血紧张和血液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