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事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格年度考核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考核。根据工作人员的职位(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进步性工作成果、创新性工作成果和重大社会效益成果情况,以及单项业务工作在全市或全区范围内的位次、获得的表彰奖励、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情况。二是实行分级分类、立体考核的办法。对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的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由部门、单位分级负责考核。三是严格考核程序,避免走过场。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积累材料为依据,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并严格六项程序,避免“以评代考”、“重评轻考”和“以票取人”的简单化做法。四是严格控制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2008年在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筹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等重大工作中受到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以及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可提高至总人数的20%。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有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或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部门,该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高于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区人事局 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