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税局多措并举加强地方炼化企业税收管理
近年来,东营市国税局立足经济税源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地炼企业税收管理,坚持强基础、严规范、重长效,推动炼化产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10月份,石化行业共完成税收收入35.6亿元,同比增长61.6%,增收13.6亿元,其中成品油消费税入库19.1亿元,增长186.1%,增收12.4亿元。
一、三方着力,为加强管理创造条件做好储备
一是练好内功,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炼化知识及消费税政策培训,邀请高等院校专家、炼化企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税管人员分别讲授炼化知识、生产工艺流程和消费税政策等,切实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税收征管能力。二是培训辅导,实施风险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炼化企业纳税人尤其是其法人代表、财会人员、销售人员的辅导培训,利用已查结案件以案说法,重点宣讲政策规定和违法责任,使其充分认识到涉税违法严重后果,主动加强购销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和实现依法经营。三是积极汇报,争取地方支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规定、管理难点和发展问题,详细解释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对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在国税部门积极呼吁下,东营市政府主导推进国地税联合开展地炼企业税收管理,市主要领导出席国地联席会议并部署工作,有力的提升了行业管理水平,促进了税收收入实现。
二、三措联动,加强基础事项日常管理
一是完善税种登记管理。认真审核企业工艺流程图和设备方位图等生产资料,详细记录设备生产能力和储存设施容量等基础信息,结合实地查验,逐一审核确认其生产设备、原料供应、生产工艺、油品储存等必备生产条件,做好成品油消费税税种核定。二是规范油品质量检验管理。定期梳理比对企业账簿记载、***开具的油品信息,依据《产品检验报告》开展油品质量检验专项核查,尤其加强对非法定部门出具和指标检测不全面的项目查验,严格依法落实征税规定。三是严格已纳消费税额扣除管理。建立《消费税抵扣税款台帐》,增加“已入库暂估入账油品”栏次,对从商贸企业外购成品油扣除上环节已纳消费税的予以重点关注、实施重点审查,对其税款扣除情况,逐笔逐项进行核查。
三、三位一体,建立长效递进管理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税源分析。对重点企业,定期采集填制《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指标统计表》,校验企业的产品产量、产品结构、原料耗用、抵扣情况、销售收入、销售对象等内容,重点分析企业生产能力、产品投入产出以及各油品产出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性。二是适时进行纳税讲评。针对企业隶属不同税务机关,缺乏横向可比性和相互管理借鉴的实际,通过培训式、交流性、案例式等多种讲评形式,将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加工,进行横向、纵向全方位的比对分析,合理确立参照物和对比参数,推广经验做法并统一解决管理难题。三是建立“递进式”管理模板。选择典型企业,参照高等院校教材,围绕投入产出、能耗等关键点,制定《石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成品油)管理模板》、《石油炼制行业税源管理指引》,按照常减压、催化裂化、延迟焦化等生产环节,分别建立各种油品的收率指标,设定各环节最低峰值和综合收率预警峰值,实施油品收率“递进式”管理措施。
四、三个依托,全面规范行业从税行为
一是依托***管理系统开展涉税核查。积极依托增值税***新系统采集***全部信息的强大功能,从 “电子底帐”中抽取***信息,密切监控油品商贸企业经营,防范变名购销,同时比对分析企业价格、客户、产品信息与申报税款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组织核查。二是依托风险防控系统开展全面评估。根据风控指标选取投出产出率明显异常的纳税人,从合同、账簿、报表、***、凭证的一致性评估纳税申报的逻辑正确性,从综合商品收率、应税油品收率、非应税产品收率、装置及工艺变化、原料油加工机构等因素来评估收率的合理性,综合比对产品种类(名称)、销售价格、销售对象来评估数据综合比对的匹配性。三是依托电子查案系统开展重点稽查。利用电子化选案,实现信息化查案,对涉嫌偷逃骗消费税、虚开***行为的,及时组织实施稽查,充分发挥公安局派驻“联络办”和国地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坚持查管互动,以查促管促收,通过检查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有力消除涉税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税法遵从度,促进成品油行业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