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坚持市县区联动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日前,《东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该市实行市县区联动,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市人民医院、东营区人民医院、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垦利县人民医院、利津县中心医院6各试点单位,从7月份开始实施,试点医院药品全部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其改革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
1.改革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多种形式的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改等权力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等行使。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在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单位预算、院长聘用、奖惩、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的目标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医院绩效分配等各类资金的比例,既保障医院发展后劲,又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改革医院补偿机制。补偿渠道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医院使用所有药品按照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作为同级财政确定补偿基数的依据给予补偿。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进一步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与取消以药养医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
3.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医院通过提升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加业务收入。
4.改革药品供应办法。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由专门机构参照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双信封制”的要求带量集中采购,通过压缩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降低虚高价格。
5.改革医院人事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内设机构行政级别,新设立的公立医院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和编制员额,并根据服务功能定位和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公共卫生职能科室建设。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7.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
8.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从7月1日起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9.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5名以上的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