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申请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工作安排,按照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要求,请新符合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进口免税资格。新申请进口免税政策的企业需按照《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见***)编写申请文件,填写附表(注:4张附表要附于申请文件正文前)。请各新申请进口免税政策企业申报材料(需胶印)一式七份及电子版以正式文件于11月19日前报经济发展局4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经济发展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