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施工许可阶段审批速度,区行政审批局和区住房和建局积极对接, 联合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文件,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
一是合并办理施工许可。在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基础上,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提交一份材料,不再单独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
二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可以按“桩基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按“±0.000以下”、“±0.000以上”两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按“桩基和土方开挖”、“主体结构”两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更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整体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三是压减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不再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等责任主体签署的授权书、责任承诺书”,原件存放施工现场,以备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景美娥 王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