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3日,上午,东营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市人大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张传胜,市司法局局长耿丽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周海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志新等领导同志参加活动。市文明办、司法局、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等70余家市直部门单位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设置业务咨询台,交警手势操表演区,交通安全体验区和警用器材、假牌假证展示区。业务咨询台设置交管业务、事故处理业务、法律法规咨询等,安排专人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疑;车管所业务二维码扫描展示配合宣传展板,向群众介绍了东营车管官方微信平台,市民可使用微信中的扫一扫功能,直接获取图文并茂的车驾管业务流程;车友知音业务向群众介绍了通过编辑短信的方式不仅能及时获取机动车违法、年审,驾驶人违法、年审等车驾管业务信息,还能针对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等重大交通事件实施提示及其他信息服务。同时,通过摆放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车辆介绍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广场中心进行交警手势操展示,警容严整、精神振奋、士气高昂、动作标准、整齐划一,展示了广大公安交警的业务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赢得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在交通安全体验区,市民纷纷前来体验感受驾驶模拟器和酒后模拟眼镜,体验完后,市民普遍反映:“酒驾太危险了,千万不能酒后驾驶”。警用器材,假牌假证展示区向市民展示了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器材,包括测酒仪、阻车钉等警用装备,让群众更直观、真实地了解交警各项工作。活动当日,共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站78个,悬挂条幅225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60余块,播放公益广告300余次,受教育群众13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交警支队对组织开展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高度重视,多次与市文明办、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下发《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从11月中下旬开始,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契合媒体及社会关注热点,采取活动现场直播、走进直播间,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深入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接地气的宣传声势。同时,结合普法宣传,由市普法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对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为配合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开展,支队在官方网站和微博提前公布“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安排,邀请热心网友积极参与。积极协调新闻单位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组织记者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交通陋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充分利用“护学”女警封艳红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媒体上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日相关活动。
12月2日当天,各县区也按照通知要求,邀请县区宣传部、文明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举行了启动仪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交通事故展台、播放宣传片、宣传咨询、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现场展示、志愿劝导服务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同时,各中队在各自辖区广场、车站、城市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台、齐鲁晚报、大众网和鲁中晨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并进行宣传报道。东营电视台“民生零距离”栏目对整个活动进行全程采访报道,东营交警“微博”对活动进行现场“微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