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药管理两项制度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县农业局按照省市农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县推行农药经营备案制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落实到位。县农业局按照“公开条件、自愿申请、严格审核、报市审批”的工作程序,在全县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16家,并按照“统一专柜设计、统一门牌标示、统一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高毒农药流向可追溯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该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市局及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推介。二是农药经营备案制有序推进。目前,县农业局按照“宣传培训结合、规范检查并举、人员分工负责、***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有序推进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工作,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农药经营业户和工作人员培训会2次,累计培训314人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家,发放《工作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敦促86家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农药品种2***个,其中,在市药检所备案251个,在县农药管理办公室备案13个;全县农药经营备案率达到60%以上。当前,第二轮农药品种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到8月底,农药经营备案制在全县实现全覆盖。(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