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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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县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征缴,参保人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持身份证或居民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到高青县医疗保险处居民科(服务大厅二楼14号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咨询电话:6971200 6967186。
高青县医疗保险处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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