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成员会议审议,确定了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范围(见***1)。2002年我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到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市,下同)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时间从7月22日开始,8月10日截止。
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表”(见***2)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材料。该申请表在我局网(http://www.gdqts.gov.cn)上可查到,企业可直接填写。
三、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表中“续表3”“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一栏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填写。获国家“免检”的产品,在有效期内,申报产品近三年的检验报告可不必提供。
四、8月14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形成推荐意见,填写“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表”的表4,并将所有推荐企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申请表”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省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为统一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申报企业将申报产品全国销售额最高的前十个城市的名单及销售比重依次填写***3。为及时安排用户满意度调查,申报企业填写的***3请务必于7月25日前报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转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