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暴力远离校园欺凌高青县司法局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巡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抵制和预防校园欺凌的能力,3月18-19日,高青县司法局围绕“拒绝校园暴力 远离校园欺凌”主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走进高青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田镇学区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法治巡讲活动。
3月18日,山东青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桂国、山东芦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柴静走进高青县第一中学,为全校7600余名教职工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活动中,两位律师分别走进2个学部的广播间,利用广播完成了对全体在校师生的“线上”法治宣讲。活动后,两位律师走进教室,面对面向学生宣传预防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让青少年学生了解预防校园欺凌的知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月18日,高青博大律师服务所主任王荣东走进高青县第二中学,为全校2000余师生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活动中,王主任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习惯,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如何在校园欺凌中保护自己”等法律知识,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意识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3月19日,高青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刘淑萍走进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呵护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讲座,30名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代表共230余人参加。活动中,刘科长从多个方面对校园欺凌和保护自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通过身边典型校园案例,教育同学们要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必要时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用正确的方法面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
本次“法律进校园”法治巡讲活动,是高青县司法局强化“法治校长”职能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缩影。下一步,高青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带着真实的案例、生动的讲解走进校园,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让法治精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