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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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地位,确保村(居)委会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县民政局积极做好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从2017年9月份开始,全力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县民政局又组织人员做好全县962个村(居)委会有关信息数据采集、比对、审核及代码生成工作。目前,县民政局已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印制,并将证书发放到各镇街,下步将由各镇街发放至各村(居)委会。
据了解,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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